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浏览次数:   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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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指引

 

为保证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自行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帮助债权人了解债权申报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做如下指引:

一、申报的主体

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2024年8月22日,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已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自行清算公告,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债权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主体证明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在空白处写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如债权人与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交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空白处写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捺手印。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五、附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空白处写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捺手印);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法律服务所函、律师执业证、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委托代理人为非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均应到申报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不能到申报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应进行公证委托。

(二)债权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材料清单》中列明向清算组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名称、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等内容,如有特别说明需在“备注”一栏写明。“债权申报编号”无需填写,由清算组统一编码。

(三)债权申报登记表(详见附件

1.《债权申报登记表》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债权申报登记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在《债权申报登记表》签字捺手印。

3.申报债权是否有物的担保,债权人需要说明,并说明担保物及担保范围、债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偿权。

4.申报债权是否有共同债权人、是否有共同债务人,债权人需要写明,若有还应说明共同债权人、债务人的名称。

5.“债权概况”一栏需简要陈述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发票/未开发票金额需说明;涉及合同的,对合同是否履行完毕需说明;债权发生事实可附带纸张做为续页,续页须由债权人盖章/签字;存在多笔债权的,分别说明。

6.申报债权应当一并提交可证实债权发生事实、债权数额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债权发生的各类合同/协议、履行合同/协议的证据、付款凭证、对账单、收据或发票、权利登记证明文件等证据材料。

7 .债权有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他项权证等相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8.债权人就所申报债权申请过诉讼、仲裁保全的,应提交法院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的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应当提交相关法律文书。

9.可证明与债权人主张的债权相关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数额的其他证据材料。

10.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书面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11.与债权人主张的债权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四)债权申报人银行账号及联系信息确认书(详见附件

债权人应详细填写《债权申报人银行账号及联系信息确认书》中的联系地址,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信息,一定要详细、准确填写,开户银行需明确到开户网点具体名称。清算组将按照债权人提交的确认书载明的联系方式与债权人进行联系、送达相关通知文书、拨付分配债权款项等。

四、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数额:大小写须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总额、分项须一致,不一致的以总额为准;同一个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2.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汇率以公司公告自行清算之日即20248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并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3.若债权人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材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且所有外文资料须提供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的相关中文译本。

4.有关债权申报文本与申报要求或指引,请登录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sdzhongdinglaw.com)点击文书公告栏目,选择“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阅读、下载,也可到清算组办公地点领取。

5.债权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五、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直接到清算组办公地点申报债权,也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债权材料。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须在邮寄单上注明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自行保留邮寄底单备查。

清算组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24号民航大厦四层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钟   13001635188;    联系人:于上惠 15650072729。

债权人直接到清算组办公地点申报债权的,请在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 30,下午13:30-17:30)进行申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程序

1.债权人按本指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清算组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填写《债权申报表》中的“债权申报编号”;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要求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补正,符合要求后再填写债权申报编号。

3.清算组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依法提交股东会议核查。

七、特别声明

1.清算组送达债权申报通知书等材料,不构成清算组对无效债权的确认,也不因此导致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2.清算组对原件的初步核对,不表示清算组对债权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的最终确认,更不表示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的最终确认。债权人应自行妥善保管经清算组初步核对后的原件,以备事后再次提交、补充提交,或者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中科(威海)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十一

附件一: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二: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附件三:债权申报人银行账号及联系信息确认书.docx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五: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六:个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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