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3年7月20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10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荣成市人民法院于2023 年8月31日作出(2023)鲁1082破2号《决定书》,指定钟巍担任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经管理人提请荣成市人民法院同意,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审判楼四楼大会议室(具体地址:威海市荣成市伟德东路2号)召开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联系人:钟律师13001635188 于律师 15650072729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青岛北路24-1号民航大厦四层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