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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公示(第四批)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6-28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公示

 

(第四批)

 

(2023)综检破管字第26-1号      

 

各债权人、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3818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将编制的债权表送交债务人核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权人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补充申报一笔债权共计人民币150259.09元,性质为普通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债权人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150259.09元。管理人已制作债权确认书送达至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确认数额无异议。

  管理人对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享有的150259.09元普通债权予以初步确认。现制作《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表(第四批)》(详见附件),通过管理人官网进行公示,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若对该债权表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写明理由;在异议期内无债权人提出异议,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法院裁定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共计1笔总金额人民币150259.09元为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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