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第三次)
(2023)综检破管字第25-2号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债权人: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8月18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23)鲁1002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依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多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三次分配。本次分配总额人民币712,746.09元,均为普通债权。
本次分配于2025年5月16日开始实施,债权人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受领破产财产手续,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申报联系信息确认书》载明的银行账号分批汇入债权人的账户。债权人逾期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予以提。
特此公告。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15日
附: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第三次)
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第三次) | ||||||
序号 | 债权编号 | 债权人名称/姓名 | 债权 种类 | 申报 债权金额 | 确定 债权金额 | 分配金额 |
1 | B12 | 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欠款 | 1550123.99 | 1431248.42 | 594,969.97 |
2 | B13 | 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安车公司) | 货款 | 283320.00 | 283320.00 | 117,77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