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公示 (第三批)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5-26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公示

(第批)

(2023)综检破管字第25-1号      

各债权人、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3年8月18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将编制的债权表送交债务人核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权人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补充申报两笔债权共计人民币1833443.99元,其中普通债权1714568.42元、优先债权118875.57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债权人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1714568.42元。管理人已制作债权确认书送达至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两笔债权确认数额均无异议。

管理人对威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1714568.42元普通债权予以初步确认。现制作《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表(第批)》(详见附件),通过管理人官网进行公示,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若对该债权表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写明理由;在异议期内无债权人提出异议,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法院裁定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共计2笔总金额人民币1714568.42元为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威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26

(正本-第三批)无异议债权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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