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审计、资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2022)金通破管字第8号之一
因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下称“金通灯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人民政府申请,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6日作出(2021)鲁10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2)鲁1002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为提高破产清算程序的效率,充分掌握金通灯具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环翠区人民法院充分沟通,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公开选聘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住所地为威海市环翠区草庙子镇驻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0006137609187,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松芝,经营范围主要为灯具、灯杆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参选条件
(一)审计机构所需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正常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原则上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2.与金通灯具有限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审计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资产评估机构所需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正常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原则上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2.与金通灯具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资产评估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审查金通灯具公司提供的资产、财务状况、负债、税务情况等,并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处理金通灯具公司债权核查事宜。
3.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出资是否已全部出资,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金通灯具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而损害金通灯具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金通灯具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金通灯具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金通灯具公司是否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金通灯具公司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对金通灯具公司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金通灯具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金通灯具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金通灯具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7)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4.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对金通灯具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机械设备、地上附着物、知识产权等其他资产)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金通灯具公司的全部资产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管理人或法院决定的其他评估事项。
四、申报方式
(一)拟参与本次工作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需将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管理人处,全部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其中系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通过工商部门2021年年检或有效证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相关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质、房屋评估资质证明;
(6)近三年未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
(7)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及成功案例。
2.项目陈述文件
(1) 机构单位简介、基本情况表;
(2) 项目拟派团队人员一览表;
(3)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详细的服务方案、时间安排等);
(4) 报价情况。
3.出具是否同意管理人在资产变现后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承诺。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月16日下午17时。
(三)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人须将所有申报材料以PDF电子文本的方式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sdzhongding@163.com)。PDF电子文本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名称+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评估竞争性磋商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待第二轮磋商时现场提交。
3.第二轮磋商现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PDF电子文本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五、评审方式
(一)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于报名截止后对申报机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分别确定3家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第二轮现场磋商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时间暂定2022年1月18日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管理人初审确定的机构,到现场参与第二轮磋商、报价。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以及是否入选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名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同等条件下价优者得。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作为需要更换机构时的接替机构。
(三)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并报人民法院许可后,根据申报文件中的服务方案及报价与获聘机构签订相关委托合同。本次审计、评估的具体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评标地点: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24-1号民航大厦四楼 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荣耀 13356312833
李梦媛 18363152035
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24-1号民航大厦四层
特此公告
威海金通灯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