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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的公告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4-15
  


           关于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

对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的公告 

全体债权人:

经管理人调查,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案中,债务人财产现仅为登记在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分别为位于乳山市青山北路252号土地使用权一宗,不动产权证号乳国用(2011)第0589号,面积6886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位于乳山市青山路北首路西土地使用权一宗,不动产权证号乳国用(2014)第0130号,面积11460平方米,用途仓储用地。由于无法通过网络询价的方式直接确定上述土地的财产评估价值,管理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债务人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线下评估完成后,将在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sdzhongdinglaw.com“文书公告”一栏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征询债权人意见,若对线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十五天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的,将以线下评估价值,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上述两宗土地

对上述若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附异议证据材料,否则视为同意。

特此公告。

 

                   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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