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5) 鸿信合并破管字第6号之一
2023年7月20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10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8月31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钟巍担任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2月27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108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对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的申请。2025年1月3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082破1号决定书,指定钟巍担任威海天一和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乳山市信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截至目前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职工债权。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3月23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管理人调查无职工债权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收到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后经复核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人办公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青岛北路24-1号民航大厦四层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001635188。
特此通知。
山东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13日